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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全面推广我省前期试点形成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2024-02-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2024-02-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100个县(市、区)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转化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4-02-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2024-02-19